宁公交函〔2012〕2号 签发人:邓祖恒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对政协宁陕县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十七号提案的复函
邵发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生运输车辆资格检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在我县,没有专门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主要是公交车、班车、出租车、私家车、拐的(城区最迟明年上半年全部报废)、摩托车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安全隐患最为突出的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班车、出租车、拐的实为我队管控的重点车辆,驾驶员驾驶资格全部合格。在接送学生车辆中,驾驶员驾驶资格可能存在问题的主要为摩托车,有无证驾驶现象。近几年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学生安全,县委、县政府更是将学生安全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为此,我队也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的管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每年对全县客运车辆驾驶员至少进行两次集中安全教育培训,并不定期到客运企业进行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检查;二是认真落实“四包四见面”责任制。即落实民警包片、包路段、包驾驶员、包车及见车辆、见车辆手续、见驾驶员、见车主的制度,确保车辆、驾驶员资质不出现任何问题。在落实“四包四见面”责任制中,大队要求民警有工作记录,凡无工作记录的,视为未开展此项工作,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三是加大路查路检力度。在加大宣传教育的同时,我队加大路查路检力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查无证、超员、超速、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最大的安全隐患是:全县范围大量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此类车辆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管部门,该类车驾驶员为普通驾驶员,无营运资格,车辆无营运资格,车辆仅有强制保险,无或者有少量的商业险,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赔偿善后工作将无法得到保障。对此类车的管理,交警的职责是查有无驾驶证、车辆是否检验、车辆是否超员、有无交强险)。为加大对此类车辆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我队积极主动配合运管部门开展打击活动,由于此类车辆多、运管部门人员少,收效甚微,安全隐患将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得到解决。
今后,我队将进一步深化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资格检查,同时一如既往地配合运管部门加大对非给发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0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