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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该如何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郑嫚 来源:太山庙镇 发布时间:2012-12-18 09:27 【打印本页】

  建设和谐社会,基层社会和谐是基础。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以提升“两率一度”为标准,下大力气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不断出台新的政策,不断创造新的环境,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尤其是偏远地区苦难群众。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从政府角度出发,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努力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一是应该努力促进社会公平。这个公平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应该是赋予公民平等的权利的义务,体现的是对所有社会成员的“不偏袒性”、“非歧视性”和“无差别性”。机会公平体现的是不仅仅是让竞争者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而是充分考虑先天、后天因素,适当照顾弱势群体,给弱者以发展的机会和空间。规则公平是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即规则的适用要体现人人平等。要打破“潜规则”、“特权”,杜绝“拼爹”、“拼关系”、“拼钱”这些严重破坏公平的行为。

  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兼顾法理与人情。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作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对“小过”尽量避免采取刚性执法方式,而是体现“人情味”。例如武汉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采取的“微笑执法”、“举牌卖萌执法”、“送花执法”等柔情执法方式,虽然这些“花招”引起争议,但是相较于之前诉诸媒体的暴力执法,不失为一种积极的探索。

  三是要正确定位,切实树立起服务意识。近年来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是一场政府和开发商之间、政府和群众之间的博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为社会管理者,应该明确自己服务者、公仆的身份,而不是与民争利的经营者。此外,现实中存在的部分干部“不作为”现象也饱受公众诟病。新华网2012年11月21日刊登的《办个准生证跑断腿 有的要盖40多个章》一文不难看出,办事遭遇“踢皮球”、因手续繁琐,耗费群众精力、财力等现象折射出的某些体制弊端与我们公仆的“不作为”考验着政府的执政水平。

  四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生产领域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要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未雨绸缪和防患于未然的意识,自觉履行职责,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准备,提高公众的社会安全感和幸福感。对于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五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自十八大一中全会闭幕以来,多名高官相继落马,证明了党中央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决心是坚定的,行动是雷厉风行的。打铁还需自身硬。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要加强廉政文化学习,提高警惕,吸取教训,更加严于律己,自觉抵制腐败行为。要加强监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是要加强传统美德宣传教育,树立文明乡风民风。古人云: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要提高自身修养,加强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睦邻友好等传统美德的宣传教育,用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感动人心、鼓舞人心、凝聚人心。多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生活,陶冶群众情操,引导群众自觉远离赌博等恶习,采取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