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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税局被评为市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作者:李阳睿 来源:国税局 发布时间:2013-01-21 10:15 【打印本页】

  2012年,宁陕县国税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女职工组织中开展创建规范化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服务女职工为宗旨,结合自身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建设、女职工素质提升、女职工权益保护等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女职工工作整体水平,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近日,被市总工会命名为“安康市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宁陕县国税局高度重视女工委工作,该局健全女工委组织网络,夯实组织基础。按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要求,始终坚持女职工组织建设与工会组建三同步原则,做到了组织网络健全,为做好女工委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并于年初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对女职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和集中指导。同时,将女职工的组织建设、互助保障、维权保障及女职工各类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工会示范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女职工工作在规范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了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半边天”的作用,该局进一步加大对女工委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的意义,把女职工素质提升纳入本局的议事日程之中,通过座谈会、橱窗、板报、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加强女职工素质提升宣传,还建立了女职工培训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有关培训、组织女职工参加心理健康讲座,促进女职工身心健康;该局积极推进维权,保护女工权益。
  该局高度重视女职工投诉案件的办理,安排专人负责女职工投诉方面的工作,确保女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对女职工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及时与信访、劳动保障局、妇联等部门取得联系,主动参与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事件的调处工作,既参与了源头维护,又参与了个体维护,有效地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做好对困难女职工的帮扶工作,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权益,该局开展了深入、全面的女职工帮扶、帮困活动。首先做好困难女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对建立的困难职工档案中困难女职工情况进行专项统计,实行动态化管理,做到人口、收入、原因清楚;其次坚持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在“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对困难女职工和困难女职工16岁以下子女进行帮扶活动;三是积极做好女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确保女职工在必要时获赔医疗互助保障金。
  该局积极开展多种提升素质、内容丰富的活动,增强女工凝聚力。一是年初召开了工会女职委工作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引导干部职工关注女工委工作,支持女工委工作;二是广泛开展“三八”节纪念活动,活跃女工文化生活;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羽毛球、爬山、拔河、健身操等等,不仅丰富了女职工的文化生活,还进一步增强了女职工的自信心和凝聚力。
  该局按照市局关于女职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女工委工作,充分发挥了女职工在国税事业中的半边天作用,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受到了市总工会的肯定,被评为市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