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2013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300元提高到每人365元,其中农民个人筹资每人65元。截至2013年1月15日,全县共有58076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创历史新高。
该县从2008年试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按照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巩固提高的要求,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推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新农合基金运行平稳,运转良好。2012年推行新农合患者住院“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并深入开展门诊统筹工作,逐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有效缓解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参合积极性,实现了“要我参合”向“我要参合”的转变。2013年新农合筹资不到一个月就完成了任务,并实现了连续六年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2012年全县参合58330人,参合率98.81%,筹集新农合基金1749.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全年补助102645人次,补偿资金1745.54万元,基金使用率达99.2%,其中,门诊补助96337人次,补偿资金295万元,住院补助5371人次,补偿资金1372万元。
该县还优化调整了补偿办法。办法规定:门诊统筹补偿实行诊次总额预付制,按每人每年80元标准预算,户内通用,按户封顶,实行定额包干、就诊直补、超支自付、结余归己的补偿模式。在镇、村就诊的,门诊补偿比例由60%、70%分别提高到65%、70%;住院补偿,建立特殊慢性病台账,推行特殊慢性病就诊直补,定额按比例报销的方法。一类特殊慢性病定额2万元,二类特慢病定额1500元,县内一、二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分别按90%、80%,县外一、二级分别按80%、75%,省二级和三级分别按65%、55%的比例补偿;医用特殊耗材补偿,单价在6000元以下的按60%,6000元以上的按40%补偿。
该县还按照政府主导、合疗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了重大疾病补助制度。县财政、新农合机构、民政分别按不低于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列支组成重大疾病补助基金,对住院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经新农合按大病统筹补助后,剩余合规费用再按比例给予补助,使总的补偿比例达到80%以上,每人每年度补助最高可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