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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作者:安监局 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3-07-01 08:58 【打印本页】

  近期,全国部分省市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以上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引发的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维护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坚决预防和杜绝事故,宁陕县安监局迅速安排部署,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针对当前宁陕县建设工地,特别是西成客专、引汉济渭施工相关区域氧气、乙炔、油品储存、采购、运输行为急剧增多,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实际,并结合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该局迅速下发了《关于加强氧气、乙炔、油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建设工地采购、储存、运输氧气、乙炔及油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建设工地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氧气、乙炔及油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将其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点。二是氧气、乙炔只能从安监部门许可的经营单位并按划定的区域购买,油品必须从县内合法经营单位采购,严禁非法渠道采购气、油。三是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氧气、乙炔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提醒。并于近日联合县消防大队,对我县西成客专中铁十七局、十二局项目部,引汉济渭十七局、中隧集团项目部等氧气、乙炔、油品使用重点单位和我县三家氧气、乙炔经销点和部分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和责任告知,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工地采购、储存、运输氧气、乙炔及油品安全管理。同时,要求各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消防安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