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宁财函字〔2013〕49号 签发人:吕宣旗
宁陕县财政局关于对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143号建议的复函
彭启英、陈三奎、周从财、马云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建城关镇华严村活动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办公场所,不断适应农村工作需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分年度对我县各村党员活动室进行建设,在2013年初,县委组织部通知各镇负责统计村级活动室建设需要新建和维修的村,并及时上报,华严村村委会并没有报计划,由于2013年度村级活动室建设项目计划已经下达,组织部和我局考虑实际情况,决定将城关镇华严村村级活动室建设列入2014年度村级活动室建设项目计划。希望城关镇华严村村委会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并在村级活动室建设时,按照筹集的建设资金量力而行,杜绝造成新增债务,增加村级财务负担。
感谢你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并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同时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关心,我们将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努力把财政工作做的更好。
宁陕县财政局
2013年7月22日
联系人:周瑞丽 联系电话:6822329
附: 143、标题:关于新修城关镇华严村活动室的建议
内容:城关镇华严村活动室建于2004年,现已成危房,严重影响了村上开展正常的村务活动、党员活动,建议将此活动室给予安排修建。
代表:彭启英 陈三奎 周从财 马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