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住建函字[2013]142号 签发人:周光友
对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复函
陈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停车设施建设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结合我县目前的现状,县人大通过了《宁陕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对县城标线进行了重新施划,按照统一的管理,由县环卫公司对县城城区内道路一侧的停放车辆实行收费制度,加强了对停车秩序的管理,重点查处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结合创国卫和创国园的评估,我县双创办在检查中加大了对乱停乱放车辆的管理,利用广播、宣传车、有线电视等方式,加强了宣传引导,避免了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停车难问题。县交警大队加大了对此类现象的执法力度,确保了县城内车辆的有序停放。
2、上街棚户区改造中目前正在修建的2号楼工程,由于地质情况特殊,无法建设地下停车场,在原教研室院场的二期工程,规划了两层立体停车库;今年以来,按县政府“五个一”工程安排,在党校路口的北侧宁陕中学原操场位置新建城区停车场一处,目前正在进行基础建设,工程竣工以后,将极大缓解此段道路停车困扰。
3、由于目前城区内道路基本都已经定型,特别是三星迎宾大道、河堤东、西街的宽度由于两侧的房屋和河道的限制无法进行拓宽,按政府基本意向,计划在下一轮五个一的工程建设中,将目前河堤东、西街向河道内外挑1.5-2米,将目前的人行道拓宽,解决由于该路段停车后行人通行不便的问题。
4、今后,在修建高层建筑和上规模小区时,我局将加大规划审批和监管力度,最大限度的满足停车位要求;是在棚户区改造时,规划好停车场所;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西沟停车场正在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同时,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倡导绿色出行、礼貌停车、遵章守纪;在县城道路网逐步完善的同时,扩大公交运营覆盖范围,减少纯数量型的拥堵。
宁陕县住建局
2013年7月12日
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宁陕县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39号
案 由: 关于加快我县停车设施建设的提案
提 交 日 期: 2013-1-24 提案来源:本人撰写 是否调研:是
第一提案者: 陈创 界 别:工商联 提案类别:民生类
建议主办单位 住建局 会办单位: 办复时限:2013-8-20
关于加快我县停车设施建设的提案
案由: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机动车拥有量越来越多,机动化出行比例不断上升。然而,因历史等原因,受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县城区内可用土地紧缺,县城的建设未考虑停车问题,对停车设施规列不到位,设置太少。加之,县城公共交通事业发展起步晚,公交网络不够健全,交通线路单一,运行不规范,起到的承载作用较小。人们对停车问题的认识不足,停车场还被当做普通的开发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又只注重眼前利益,未能把配建停车场作为必备的设施看待,想法压缩配建规模,甚至停车场挪作他用,政府因资金困难,无力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又缺乏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停车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的优惠政策。从而导致城区停车供需矛盾凸显,出现了行车难,停车更难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输,是广大群众普遍关注和强烈要求解决的实际问题。
建议:1.优化停车规划,确保配建到位。一是要根据汽车消费的增长速度,按照“适度超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抓紧编制出台我县停车场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停车场的具体位置和规模,同时研究提出各类新建建筑配建停车位和停车场的标准。二是对新建、改建建筑坚持按照规划标准,强制配建,增建停车场,对没有停车场建设和规划的,规划部门不予以批准建设。对停车场未按标准建设到位的不予验收。对建成后不交付使用的,要对使用情况认真检查,严防停车场挪作他用。
2.灵活多样、加快建设。一是政府应加大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城市各类配建设施。对城市车流量大、负荷重、容易堵的路段进行拓宽改造,提升城区主要道路的通行能力,充分利用沿街门店前空闲规划停车位。二是整合现有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公用资源,对现有居民区内的闲置地,科学规划、充分利用,见缝停车,对现有老小区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后设为停车位,将原来的顺向停车位设为斜向等。对院落相对较大的单位,可以考虑开发部分区域用作公共停车场。三是采取相应的扶持优惠政策,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
3.疏堵结合,加强管理。一是加强对停车秩序的管理,重点查处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二是尽快实施停车收费制度。三是大力发公共交通事业,提倡绿色出行方式。
4.多管齐下,扩大宣传。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络等方式,加强“人人关注城市交通、人人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避免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