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住建函字[2013]144号 签发人:周光友
对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复函
戴继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路灯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局负责日常管理的路灯基础设施,已经落实了专人进行管理,细化了责任,每半个月按照天气变化调整路灯熄亮时间。
2、对于部分地段路灯未及时更换的灯泡,我局将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及时更换,保证正常使用。
3、目前我县的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县政府的评审,正在组织实施。今年起将对县城主次干道、河堤桥梁、公园广场、房屋楼体等进行统一亮化装饰,完成以后,县城的亮化景观水平将有大幅度提升。
宁陕县住建局
2013年7月12日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 6825608
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宁陕县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42号
案 由: 关于加强城区路灯管理的提案
提 交 日 期: 2013-1-24 提案来源:本人撰写 是否调研:是
第一提案者: 戴继霞 界 别:经济界 提案类别:社会事业
建议主办单位 住建局 会办单位: 办复时限: 2013-8-20
关于加强城区路灯管理的提案
案由:
近年来,随着我县“生态立县,旅游富民”政策的落实,和“双创”工作的深入,县城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住建部门辛勤努力工作,为大家创造了一个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近年来宁陕观光旅游的游客增多,市民的生活方式也在发生变化,早晚锻炼、健身等户外活动丰富。人们对城市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的要求不断提高。为此,我来具体说说路灯问题:一是路灯没有按照季节日光变化及时调整,某些时候天还没黑,路灯就亮了,某些时候,天没亮路灯却灭了;二是检修、更换灯泡不及时,有时一些地形复杂路段黑灯瞎火,很不方便;三是部分河堤、环山步道、五郎关的景观灯残缺,没有起到营造、烘托景观气氛的作用。
建议:
1、落实专人,完善责任,加强路灯随季节变化及时开启关闭,保证既不浪费电力资源又能正常使用。
2、及时修复、更换路灯设施,保证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