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组织部 来源: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3-11-19 11:36

宁组函字〔2013〕29号                      签发人:周  宏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复函

叶祥友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村组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村组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动者和组织者,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县委高度重视村干部工作,近几年从工资保障、政治待遇、退职养老等方面积极探索,初步建立了村干部待遇报酬管理机制。继2007年、2010年两次对村组干部待遇进行调整后,2013年元月,县委、县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又大幅度调整了村组干部、村办公经费标准。目前,村主职干部工作补贴最低标准达到我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村文书工作补贴为村支书的80%,小组长、村团支部书记、村妇联会主任、村畜牧防疫人员工作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并明确了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和村监委会主任工作补贴标准,同时根据村人口数明确村办公经费为6000元至10000元。村组干部工作补贴的60%由县财政局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剩余40%由镇年底综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兑现。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目前已得到很好解决,且此项工作也走在了全市前列。
  再次感谢您对村干部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3年6月24日


  联系人:李家禄        联系电话:0915—6821442

附:141、标题: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
       内容:随着国家经济的提高,可村级干部的工资待遇却还是低,就是一类村干部的待遇也低于五保户的待遇,导致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请求政府给予解决。
   代表:叶祥友  朱明健  苏延军  曾学建  常地兰
      马明香  徐天富  陈绪亮  陈三奎  周从财
                   袁世华  高代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