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3-11-19 09:50

                           类别:A


宁交函〔2013〕44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复函

陈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梅子镇村级公路硬化立项并逐年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梅子镇位于省上重点项目“引汉济渭”淹没区,90%的道路在淹没线以下。按照省政府要求淹没区内的项目不得实施建设,为此,梅子镇在“十一五”期间未实施通村水泥路。
  近年来,为解决梅子镇出行难的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多方努力、积极争取,先后重新规划设计并修建了北昌村公路、石门子至女王村公路、女王至南昌村公路,拓宽改造了生丰村和瓦房村公路,基本解决了梅子镇淹没线以上群众通公路的问题,同时也为下一步实施通村水泥路打下了基础。为打破制约梅子镇经济社会发展瓶颈,解决淹没线以上群众通畅的问题,我局去年就着手规划立项上报了梅子镇通村水泥路项目,通过3至5年建设使梅子镇有条件的村基本实现通水泥路的目标。今年,投资320余万元对石门子至女王村公路进行硬化,预计11月初完工,届时将大大提升安坪和女王两村的通行能力。
  感谢你们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5月5日

    联系人:刘永录                联系电话:6826305

 

    附:4、标题:关于梅子镇村级公路硬化立项并逐年建设的建议
    内容:梅子镇地处偏远,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一直是制约梅子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在县交通局的大力支持下,相继对4条村道进行了拓宽改造,并新修村道2条25公里,止目前,全镇无一条村道进行硬化(无一寸水泥路),现库区以外村道均具备通村水泥路立项建设条件,为打破制约梅子镇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彻底解决群众行路难,要求对梅子镇库区以外40余公里通村道路进行立项并从今年始,分年度进行建设。
    代表:陈  华  张迁华  盛弟金  夏宗华  杨和平
        张富东  朱明建  吴丰珍  李明凤  郭云巧
          胡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