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3-11-07 09:48

     类别:A


宁交函〔2013〕47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复函

陈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硬化石门子至杨家砭11.6公里村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梅子镇位于省上重点项目“引汉济渭”淹没区,90%的道路在淹没线以下。按照省政府要求淹没区内的项目不得实施建设,为此,梅子镇在“十一五”期间未实施通村水泥路。
  近年来,为解决梅子镇出行难的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多方努力、积极争取,先后重新规划设计并修建了北昌村公路、石门子至杨家砭村公路、女王至南昌村公路,拓宽改造了生丰村和瓦房村公路,基本解决了梅子镇淹没线以上群众通公路的问题,同时也为下一步实施通村水泥路打下了基础。为打破制约梅子镇经济社会发展瓶颈,解决淹没线以上群众通畅的问题,我局去年就着手规划立项上报了梅子镇通村水泥路项目,今年,投资320余万元对石门子至杨家砭村公路进行硬化,预计11月初完工,届时将彻底解决沿线群众的晴通雨阻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5月5日

    联系人:刘永录                联系电话:6826305

附:17、标题:关于硬化石门子至杨家砭11.6公里村道的建议
  内容:梅子镇地处宁陕西南边陲,交通落后,至今无一寸水泥公路。目前,安坪村石门子至杨家砭11.6公里村道已具备通村水泥路建设条件。特请求县上安排项目于2013年开工建设,以彻底解决石门子至杨家砭村道沿线500余群众出行难。
    代表: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