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交通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3-11-19 08:51

          类别:C


宁交函〔2013〕48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复函

常地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硬化江口镇双河村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从2006年开始,为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决定修建通村水泥路,并规定:通村水泥路是指乡(镇)通建制村或干线公路就近连接建制村的公路,通到村委会或村小学驻地即为该村通水泥路。通组道路不在通村水泥路范围之内。同时,省上规定:通村水泥路覆盖全省的80%即可,截止2009年底,全省通村水泥路覆盖率已达90%以上,从2010年开始,省上已将通村水泥路项目基本关停,不再实施。截至目前,我县尚有20余村因财政资金困难及边远地区工程量艰巨等原因,还不通水泥路。我们深刻体会老百姓想路盼路的心情,前几年已实施的部分通村水泥路,未能完全覆盖全部村组,尚有少部分老百姓没有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实惠。我县属国定贫困县,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只能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等待合适的时机予以实施。鉴于江口镇双河村至七亩坪道路在我县公路网中的位置,以及将来所发挥的作用,我局已对该路按通乡公路进行设计,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并在积极努力争取过程中,待该路建设计划争取到位后,尽快予以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5月15日

    联系人:陈西平                联系电话:6822773

 

    附:6、标题:关于硬化江口镇双河村道路的建议
    内容:江口镇双河村从核桃坪到七亩坪服务区共计13公路的道路需要硬化。
    代表:常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