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农业局关于对政协宁陕县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农业局 来源: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3-11-14 10:00

宁农业函〔2013〕41号                      签发人:周晓宁

宁陕县农业局
关于对政协宁陕县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复函

秦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金川镇老庄中药材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注,金川镇老庄村老庄组的气候、环境、土地适宜道地中药材种植,我局局长、药菌办主任曾入村实地走访、考察,了解到该村目前的中药材发展势头很好,猪苓、天麻、茯苓、黄芪、丹参等种植规模比较大,已成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从去年开始,又有外地客商通过集中流转农民土地,在该村种植中药材300余亩,其带动、辐射性较强,已初步具备中药材基地雏形,部分农民通过长期在基地务工增加了收入。
  您建议加大资金、技术支持的建议很好,但目前国家支持的方式和导向发生了变化,一是原则上支持具有发展带动能力的企业、专业合作社,通过企业和合作社引领基地和产业发展,因为目前的农村格局,只有企业和合作社才能承担产业发展具备发展所需的资金、科研、技术、市场、加工等综合实力,国家通过扶持企业和合作社,撬动产业发展,也是变相扶持了农民。二是以项目建设形式进行扶持,通过申报项目、下达批复、项目建设、资金补助等程序给与支持。三是项目建设的标准较高,每个项目都有具体的产业规模、企业实力、建设标准等要求,只有具备条件才有申报资格。四是中药材占据农业产业的比重太小,国家、省级用于中药材方面的资金非常少,加之我县县级财政属吃饭财政,目前还没有多余财力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因此,要立即落实项目和资金对该基地进行支持还很困难,只能做一些基础性工作。一是指导老庄村成立中药村专业合作社,通过申报合作社项目给与鼓励支持。二是积极向上级主管单位争取,力争在我县中药材产业方面给与项目支持。三是引导老庄村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水平,增加基地实力和影响力,聚集争取较大项目要素,并引起县级财政部门的重视,获得一定的扶持支持。

 

                         宁陕县农业局
                         2013年6月18日


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宁陕县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83号

案         由: 关于建立金川镇老庄中药材基地的建议
提 交 日 期: 2013-1-24     提案来源: 本人撰写          是否调研: 是
第一提案者: 秦伟       界       别: 农业界         提案类别: 经济发展类
建议主办单位 农业局         会办单位: 科技局            办复时限: 2013-8-20

关于建立金川镇老庄中药材基地的建议

  案由:金川镇老庄村老庄组,海拔约1800米,土地肥沃,湿度适宜,适合中药材的生长。农户现种植有天麻、猪苓、黄芪、党参等药材。
  建议:现在群众急需科技人才,请将该组作为中药材种植基地,加大资金、技术支持力度,增加群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