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进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河道采砂、淘金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真诚地感谢你就我县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所提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我县河流众多,水资源也极为丰富,河流生态对整个生态环境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我县各类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建筑砂石需求量逐步加大,致使河道采砂行政管理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一方面,旅游开发、重点项目、陕南移民搬迁等建设项目的砂石需求量逐步增大;另一方面,旅游开发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你在议案中所提到的筒车湾区域,既是我县重点旅游集镇之一,更是我县建设项目较为集中的区域。为了妥善解决砂石资源开发与河流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我局针对筒车湾集镇段河道采砂活动,分别采取了不同措施进行了管理。其中对筒车湾集镇至油坊坪村杨家峡段,因该段河道为筒车湾漂流河段,为便于与旅游项目衔接一致,我局已将该段河道管理权限委托给宁陕县筒车湾旅游发展有限进行管理,不再审批采砂活动。对筒车湾镇辖内其它河段的采砂活动,我局严格依照《河道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审批,现场划定开采范围和禁采区,并签订了《清障协议》,缴纳河道清障保证金。在开采过程中,我局定期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每年5月底前组织采砂业主进行清障回填,确保河道行洪畅通。今后,我局将在现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将认真借鉴你议案中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相关河道采砂审批及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对河道采砂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违规采砂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采砂行为,规范管理,确保河道采砂活动规范有秩序开展。同时也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以促进我局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实现沙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水利局
2014年6月16日
联系人:康祥安
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陕县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82号
案 由: 关于规范河道采砂、淘金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的提案
提 交 日 期: 2014-2-12 提案来源: 本人撰写 是否调研: 是
第一提案者: 李进国 界 别: 农业界 提案类别: 生态建设
建议主办单位 水利局 会办单位: 办复时限: 2014-8-20
关于规范河道采砂、淘金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的提案
案由:
筒车湾镇是宁陕县旅游开发的重镇之一,近年来,镇党委、政府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和良好的区位优势,围绕打造陕西特色旅游名镇这一目标,、在省市县的支持下,大力开发招商引资,加快旅游景区开发,完善集镇服务功能,取得了显著成效。该镇交通便利、生态系统良好,发展潜力巨大,但随着工程项目建设的增加及个人利益等诸多原因,加之缺乏有效管理,在河道内采砂、挖沙、淘金的已成泛滥之势,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不仅对日渐兴盛的旅游产业形成了制约瓶颈,还对河道周边群众安全度汛带来严重威胁。
建议:
一、严把河道采砂、挖沙、淘金审批程序。
二、规范河道采砂、挖沙、淘金的监控管理力度,确保其在规定的区域有序作业,不影响生态环境和旅游形象。
三、加强对非法采砂、挖沙、淘金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
四、河道采砂、挖沙、淘金的长效管理,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相关部门应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控管理机制。
五、建议严禁在集镇上下1 0公里的范围内批准采沙手续,保护环境、促进旅游开发。
复函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李进国 宁陕县筒车湾镇许家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