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类别:B
宁林函〔2014〕33号 签发人:柯小伟
宁陕县林业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复函
陈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梅子万亩核桃园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引汉济渭工程的实施,梅子镇的生态地位愈加重要,县林业局在生态建设中高度重视改善民生,牢固树立服务民生抓生态、改善生态惠民生的思想。坚持把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制定出台了林业产业扶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林业富民产业项目和资金。近两年先后在梅子镇组织实施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核桃建园项目2000亩和天保工程人工造林核桃建园2000亩,2013年宁陕县支持贫困地区核桃产业发展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有力促进梅子镇万亩核桃园基地建设5000亩核桃建园。下一步,结合宁陕县林下经济实施意见,我们将支持梅子镇打造市级核桃产业园区,继续把核桃产业项目重点投放到梅子镇,切实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全力支持梅子镇核桃产业发展,进一步促进梅子镇做大做强核桃产业,使核桃产业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林业局
2014年6月13日
联系人:徐永慧
附:103.标题:关于建设梅子万亩核桃园基地的建议
内容:梅子镇按照产业在山上,居住在社区,就业在企业的发展思路,引导移民在高上发展产业基地建设,2013年建设核桃园3000亩,为了切实解决移民增收和家庭致富问题,梅子镇规划了万亩核桃园建设项目,提请政府对梅子镇万亩核桃基地建设给予政策支持。
代表:陈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