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林函〔2014〕34号 签发人:柯小伟
宁陕县林业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复函
孙启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惩“电猫”盗猎野生动物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使用大容量高频率的“电猫”猎杀野生动物在我县境内也已发现,由于设备安装隐蔽,杀伤力大,危害性强,已引起了我局的高度重视。一是县森林公安机关已先后介入多起涉嫌“电猫”线索进行排查和处理。严厉打击和遏制使用“电猫”等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生态平衡。二是县森林公安机关还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和非法经营活动专项活动。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场所进行了清查和处理,对排查的案件线索还在进一步调查。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教育干部群众不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四是充分发挥基层护林员的监管责任和公安机关的主体作用,公开举报电话,通过严惩和打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宁陕林区生态平衡。
感谢你们对林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林业局
2014年6月15日
联系人:王安
附:104.标题:关于严惩电猫盗猎野生动物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建议
内容:近年来,在县境内经常有不法分子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使用大容量、高频率的电猫猎杀倒卖野生动物,由于设备安装隐蔽、杀伤巨大,一是灭绝性猎杀野生动物,严重破坏生态平衡。二是随时可能引森林火灾。三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建议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下重拳进行打击,保护生态平衡,保护森林资源及人民群众安全。
代表:孙启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