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林函〔2014〕36号 签发人:柯小伟
宁陕县林业局对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陈德富、余立新、吴世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严惩盗猎行为,保护野生动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使用大容量高频率的“电猫”猎杀野生动物在我县境内也已发现,由于设备安装隐蔽,杀伤力大,危害性强,已引起了我局的高度重视。一是县森林公安机关已先后介入多起涉嫌“电猫”线索进行排查和处理。严厉打击和遏制使用“电猫”等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生态平衡。二是县森林公安机关还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和非法经营活动专项活动。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场所进行了清查和处理,对排查的案件线索还在进一步调查。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教育干部群众不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四是充分发挥基层护林员的监管责任和公安机关的主体作用,公开举报电话,通过严惩和打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宁陕林区生态平衡。
感谢你们对林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林业局
2014年6月15日
联系人:王安
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陕县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8号
案 由:关于严惩盗猎行为,保护野生动物的提案
提 交 日 期:2014-2-12 提案来源:本人撰写 是否调研:是
第一提案者:陈德富 界 别:工商联 提案类别:生态建设
建议主办单位:林业局 会办单位: 办复时限:2014-8-20
案由:
近年来,我县境内经常有不法分子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使用大容量、高频率的高科技电子产品“电猫”猎杀、贩卖野生动物,由于其设备安装隐蔽,杀伤力巨大,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和动物保护造成巨大安全隐患。一是随时可能引起火灾,造成森林火险;二是随时可能伤及无辜,造成人员伤亡;三是非法盗杀野生动物,导致野生动物灭绝,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建议:
1.县委、县政府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抓此项工作,以林业、公安为主体,以各个部门和全民参与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用高压态势,下重拳、动真格,严厉打击非法盗猎行为。
2.加强市场监管。严格监管市场野生动物的买卖行为,以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为主,严查重处野生动物的交易,真正实现“没有消费就没有买卖”,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