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农业函〔2014〕43号 签发人: 周晓宁
宁陕县农业局对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复函
刘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些建议很好,对促进我们的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高度重视,一直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鼓励扶持政策。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县蓬勃兴起,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农村市场主体,并逐步成为重要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在带领农民建设现代农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和我们的工作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我县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起步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虽然起步晚,但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登记了各类基层合作组织(专业协会)近60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们农业部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发展原则,引导有意向,并有一定基础的农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截止2013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80家,在农业部门备案的共60余家。
我县属于山区小县,集约化经济发展缓慢,土地零星分散,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党的十八大会议召开后,为提升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带动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达到"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的。您提出的建议,可以说与我们是不谋而合,今后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法律法规、政策,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努力做好工作。
一是通过政策驱动、产业拉动、工作推动等方式,以发展为前提,逐步规范管理,积极指导和重点培育具有示范作用的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总的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这个阶段,还是要立足于发展,坚持发展为先,把工作重点放到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民群众,积极创办专业合作社,或自愿加入到专业合作社中来。在发展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二是以农民为主体,能者牵头,多方参与。今后组建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求,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和组织引导,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优化服务来推动专业合作社发展,做到参与而不干预,引导而不包办。要鼓励农村种养大户、贩销大户,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基层农技部门和供销社,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社。
三是以利益为纽带,服务农民,互利共赢。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对内以服务为宗旨,以无偿或低价的方式为入社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内部事务由入社成员共同协商。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凝聚力,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宁陕县农业局
2014年7月16日
联系人:张丽 电话:6821741
附:
案由: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主体,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建设,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统计,到2013年12月底,全县共注册登记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80家,其中2007至2012年发展31家,2013年发展49家,发展势头较好,合作社成员发展到1200余人,带动农户600多户,占到全县农户总数的3.4%,生产领域涉及种植、畜牧、水产、农机、农技、储运等多个行业,初步形成了“创建一个组织,带动一一个产业,振兴一方经济,致富一帮农民”的发展格局。但是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与许多先进地区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宣传不够,农民参与合作社的意识淡薄、意愿不强;二是现有合作社经营规模偏小、经营质量不高、管理层次偏低、运作不够规范;三是缺乏大而强的知名品牌合作社,对农民的影响力不够;四是政府的指导、服务工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
建议:
1、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市、县政府相关配套政策的宣传工作,注重宣传实效,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积极性。
2、通过政策驱动:产业拉动、工作推动等方式,积极指导和重点培育具有示范作用的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不断增强专业合作社的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以此增强对农民参加合作社的影响力和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
3、按照“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服务系列化、管理规范化”要求,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规范运行机制,完善内部管理,使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走上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的轨道。
4、紧紧围绕我县“农业园区“建设的发展目标,积极推动我县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转型升级。通过促进特色农业和旅游产业在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的融合,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
5、农业、供销、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协调联系,互通信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综合的服务。
6、建立和完善财政扶持机制。对内部运作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争取政府专项资金扶持。
委员:
刘小平 宁陕县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