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全文转发了《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领取养老金等具体政策进行了统一规定,新政策提高了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了丧葬费补助金制度。与2011年我县制定的《宁陕县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相比较,新的《实施办法》使广大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更实惠。
实惠一:促进了人人平等、社会公平。
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改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虽然只是两个字的差别,但反映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成为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此次养老保险政策增加了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发放800元丧葬费补助金制度,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养老保险在制度上实现了统一,让普通城乡居民与干部职工一样,在养老保险面前人人平等,促进了社会公平。
实惠二:实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缴费标准按现行规定共12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按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法: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就形成个人账户月计发标准。从表内的补贴情况对比可以清楚体现出缴得多、补得多,补得多、个人账户积累越多,年满60周岁后,从个人账户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同时,政策还规定,对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充分体现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好处,让参保人获得更多实惠。
新老政策缴费补贴情况及个人账户养老金对照表
单位:元
缴费档次 |
100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800 |
900 |
1000 |
1500 |
2000 |
||
补贴 标准 |
老政策 |
30 |
40 |
45 |
50 |
55 |
60 |
65 |
70 |
75 |
80 |
无 |
||
新政策 |
30 |
40 |
45 |
60 |
65 |
70 |
75 |
80 |
100 |
150 |
200 |
|||
新政策年缴费个人账户积累数 |
130 |
230 |
340 |
445 |
560 |
665 |
770 |
875 |
980 |
1100 |
1650 |
2200 |
||
一年缴费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含利息) |
0.94 |
1.66 |
2.45 |
3.20 |
4.03 |
4.78 |
5.54 |
6.29 |
7.05 |
7.91 |
11.87 |
15.83 |
||
实惠三: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关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仅提高了个人缴费补贴数额、统一了基础养老金标准,而且明确了中、省、市、县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参保补贴资金的分担比例,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鼓励城乡居民参保,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关心和爱护。新规定还进一步严明基金管理要求和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做实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从缴费次月起按国家规定开始计息;确保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切实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确保基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
实惠四:提高了业务经办便民措施。
新政策要求,各级经办机构要加快推进城乡居保业务档案达标升级,规范业务档案管理,切实做到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加快网络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行社会保障卡试点发放工作,采取多种缴费和养老金领取方式,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
总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必将为广大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带来更多实惠,为参保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带来更多便利,真正使广大城乡居民体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