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总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从2009年10月宁陕县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县,在全市率先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2011年7月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年10月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保工作走过了7个年头。为全面了解宁陕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宁陕县城乡居保经办中心组织专人开展调研,采取向各镇社保站发放《参保情况统计表》,通过统计、公安、财政部门了解全县相关情况,深入镇村开展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全县城乡居民的基本情况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宁陕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宁陕县总人口74035人,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下辖12个镇和两个镇级便民中心,是一个版图大县、人口小县。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达到19919万元,财政支出80040万元,居民可支配收入2411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7315元。
从2009年开展新农保到2011年统筹城乡居保,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经办服务机构覆盖全县所有镇,并逐步向村级延伸。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数为41190人,截止2014年底,参保人数达到40984人,参保率达到99.50%;其中60岁以上到龄人员9790人,待遇发放率达到100%。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
(一)缴费情况
宁陕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100至2000元共12个档次,实现了与中省市相统一,参保人员每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补,缴费补贴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负担。因经济落后,集体经济积累不足,集体补助个人缴费方面暂时空白。并落实了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对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2014年度全县个人缴费29880人331.42万元,占应续费人数96.45%以上,个人账户累计结余2663.71万元。
从缴费档次看,缴费以最低档100元为主,各档次占比情况为:100元档次28473人占96.43%、200元154人占0.53%、300元225人占0.76%、400元13占0.05%、500元601人占2.03%、1000元档次15人占0.06%、1500元档次39人占0.13%,其余档次均不足10人。
从参保年龄构成看,青壮年与中年人群参保基本符合年龄组成结构,其中26-45周岁人群共17090人,占54.96%,其次为46-59周岁人群共11158人,占35.83%,25周岁以下的2845人,占9.15%。符合我县人口结构。
(二)待遇情况
宁陕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09年按年龄结构梯次增长,为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为个档次,2011年10月实现城乡统筹后统一为100元,2013年提高到105元,2014年7月起增长到每月120元,其中中央补助70元,省级补助5元,县级补助45元,为全市最高标准。实现了按月足额发放,2014年度累计发放114775人次1208.87万元;发放各类人员工龄补贴11267人次,发放资金63万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持续发展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城乡居保工作经过几年来的有效运行,取得了瞩目成绩。但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连续增长的背景下,城乡居保制度在缴费档次、待遇水平等方面仍然是制约政策制度持续发展瓶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低档次缴费普遍。从目前缴费情况看,一是缴费档次设置过多,虽然可以给群众带来更多的选择,但并不能为群众缴费带来多大帮助,而且各档次之间差距较小,选择意义不大;二是补助标准偏低。从近几年缴费情况看,96%以上的参保人选择了最低档次缴费,主要在于制度还缺乏足够的吸引力。除100元和200元缴费档次补助比例超过15%以外,其余缴费档次补助比例均在10%左右,甚至低于10%(见下表)。
各缴费档次补助占比情况
档次 |
100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800 |
900 |
1000 |
1500 |
2000 |
补助额 |
30 |
30 |
40 |
45 |
60 |
65 |
70 |
75 |
80 |
100 |
150 |
200 |
占比(%) |
30 |
15 |
13.3 |
11.3 |
12 |
10.8 |
10 |
9.4 |
8.9 |
10 |
10 |
10 |
参保人缴的越多,缴费补助越少。因此,对绝大多数参保人看来,有总比没有强,参加养老保险也仅仅是为了响应政策号召参与为主,并没有把养老保险作为养老的重要依靠。
2、养老金待遇水平依然较低。基础养老金从2009年启动新农保时的60元,到2014年7月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增长到每月120元,虽然连续上调,翻倍增长,但物价长涨速度和消费需求增长的矛盾也在不断增加。2014年我县城乡居保月平均养老金为105.33元(截止2015年5月达到127.99元),如果按我县现在的缴费情况看,连续缴费15年的参保人,月养老金也不足140元,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
(二)完善城乡居保制度的对策措施
1、进一步完善缴费补助激励机制。城乡居保实行的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在集体补助无法得到有效落实的基础上,财政补贴是鼓励和群众参保、解决群众养老的关键。要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增强政策制度的吸引力,就必须进一步完善缴费激励措施,既要满足参保的承受能力,又要实现政策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议把目前的12个档次减少,设1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和2000元5个档次(甚至可以让参保人自主确缴费额)。在缴费补助上,调整财政缴费补贴的梯度设计,加大对多缴多得的倾斜力度,鼓励引导参保人在经济条件允许前提下选择较高档次长期缴费。比如,100元保持30元占30%不变,500元补助80元占16%,1000元、1500元、2000元按20%甚至更高标准进行补助,采取“倒金字塔“形梯度,财政补贴力度和缴费档次线性正相关,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力度越大。这样以来,既体现了多缴多补的原则,也增强了政策的吸引力,同时也增加了个人账户养老金额度。作为提高补助所增加的财政投入,可以在减少基础养老金增长幅度上予以弥补。
2、改善养老金的组成结构。按我县目前缴费水平和养老金组成来分析,同样缴费15年,100元档次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4.03元,占养老金的10.47%;500元档次为60.43,占33.49%;1000元档次为118.71,占49.86%;1500元档次为178.06,占74.8%;2000元档次为237.41元,占66.43%。就当前的政策来看,加大缴费补助力度,做大个人账户总额,是提高养老金水平的最有效方式,并不断完善养老金组成结构,使个人账户养老金保持在养老金总额的50%左右。同时,要以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标准为主,地方各级财政分级承担一定数额的养老金,以减少各市县养老金水平差距。
3、健全基础养老金增长机制。目前的基础养老金由中、省、市、县各级分担,由于地方财政不尽相同,造成了基础养老金差别较大,同一市内各县之间就存在不同的养老金标准。因此,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消费水平完善基础养老金调节机制,使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与经济发展速度相一致,与养老需求相一致,让广大参保群众看到养老保险对保障老年生活带来的希望,让参加养老保险成为广大城乡群众的一种自然愿望,真正让城乡居保成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希望工程、德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