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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宁交函〔2015〕38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
张迁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梅子镇北昌村5公里水泥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积极争取,市局已下达计划修建北昌村5公里水泥路。我局已经组织招标,施工单位于2015年6月8日进场开始施工建设,预计11月初完工。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11日
联系人:魏咏梅 联系电话:6826322
附:48.标题:关于修建北昌村5公里水泥路的建议
内容:北昌村是梅子镇道路基础设施最为落后的一个村,该村积极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实施并完成了村级道路路基的开挖工作。目前该路段符合村级水泥路硬化条件和标准。为了帮扶北昌村早日脱贫致富,建议政府尽快实施北昌村5公里村级道路水泥硬化工程。
代表:张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