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宁交函〔2015〕51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复函
黄仕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连通龙王镇与城关镇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在省市的政策支持及当地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我县实施了大部分通村公路硬化项目,尚有少部分村级公路未能实施硬化。我局已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对城关镇瓦子沟村和龙王镇东沟村实施了通村水泥路建设项目,而连接城关镇瓦子沟村和龙王镇东沟村之间的公路,属通组道路,目前还是土路。通组公路因不在通村水泥路范围之列,一直无项目计划来源。我们深刻体会老百姓想路盼路的心情,前几年实施的部分通村水泥路,确实未能完全覆盖整个村组,老百姓没有得到百分之百的实惠。但从2010年开始,省上已将通村水泥路项目基本关停,暂不实施。我们已将连通龙王镇与城关镇道路的建设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若有项目来源,先积极处理完善路基工程,待时机成熟,再实施硬化。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县公路路网结构,同时促进两镇经济发展,方便避灾、救灾工作开展。我县属国定贫困县,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只能积极向上申报项目,等待时机,逐年逐步完善我县通村水泥路后续或延伸及通组公路硬化等建设项目。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26日
联系人:黄朝花 联系电话:6826320
附:61.标题:关于连通龙王镇与城关镇道路的建议
内容:龙王镇东沟村与城关镇瓦子村道路不通的只有4公里,建议政府连通两个村的道路。此路连通后,对城关、龙王两镇经济发展将起很大作用,方便避灾、救灾工作开展。
代表:黄仕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