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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宁交函〔2015〕57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复函
朱明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青龙村二组安置点修建桥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及时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测设,作出项目建议书上报并多次上市汇报争取。但上级答复,按政策规定,应纳入扶贫搬迁建设,交通口难以解决此类问题。得到上级明确回复后,及时将情况汇报县政府。县政府也多方协调,最终确定为由县发改局申报计划,看从计划上能否争取到项目。若能争取到项目来源,我局定会积极协助,认真配合。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26日
联系人:黄朝花 联系电话:6826320
附:67.标题:关于在青龙村二组安置点修建桥梁的建议
内容:城关镇青龙村二组安置点人口比较多,只有一架铁索桥,只能人行。请有关部门修建一座大桥,方便群众、车辆和牲畜通行。
代表:朱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