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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水利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
水利局
来源:
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5-08-26 09:12
类 别:B
宁水函〔2015〕51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复函
朱明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建城关镇青龙村二组安置点河堤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我局已安排技术人员完成青龙安置点防洪工程设计,但由于没有资金,一直未能实施。目前,县政府已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落实由发改局负责青龙安置点河堤建设。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水利局
2015年6月8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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