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宁水函〔2015〕52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复函
朱明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更新城关镇青龙村一组自来水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龙村一组供水工程2008年修建至今才八年时间,经我局派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发现水坝蓄水池长期无人清理,导致泥沙进入管道,造成管道堵塞,部分住户无水吃。试想修建再好自来水工程如无专人管理,也会形成无水吃的局面。为了解决你们提出的现实问题,2015年我局再次安排资金对青龙村几处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同时也请你建议村上两委今后加强对饮水工程的管理并收取适当的管理费及日常维修费,以确保当地群众的吃水问题。
感谢你对我们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水利局
2015年6月8日
联系人:刘志轩 联系电话:1350915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