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政办函〔2015〕43号 签发人:刘昌志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复函
县政协经科委:
你委关于对各镇垃圾清运处理给予财政补助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管理机构,加强对各镇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置和监管力度问题。制定印发了《宁陕县2014至2015年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各镇卫生环境明显好转,垃圾乱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每月检查考核各镇(含3个便民服务中心)镇容环境卫生管理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情况,同时进行排名、通报,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问题。县政府决定,由县财政每年筹措资金50万元,按照《宁陕县农村镇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弥补各镇环境卫生经费的不足。
三、关于加强宣传教育问题。县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广泛开展了环境卫生保护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张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标语、宣传画,印发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宣传单,发放宁陕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宣传手册等方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组织机关单位干部和城镇学生开展“你扔我捡,共建家园,保护环境”等公益活动,教育广大群众转变生活方式,提升文明素质,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进一步促进生产生活环境和城乡面貌不断改善。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联系人:汪 宇 电话:682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