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人有三急,其中就有如厕急。11月3日,宁陕县法院快速化解一起解决如厕难的矛盾纠纷。
2004年,王瑶以3万元价格购买李海3层楼房的其中二楼整层,李海居住一三楼。入住后,因两家关系融洽,王瑶一直共用李海的室外厕所,数年相安无事。2015年年初,两家为生活小事发生矛盾,相互产生隔阂,李海遂一把锁锁住厕所房门。为此,双方找村委会评理,终因双方矛盾较深协商未果。随后,王瑶乘李海出门之机,在楼前菜地搭建简易茅厕,李海回家发现后强行予以拆除。11月3日,王瑶起诉李海赔偿其搭建茅厕的材料及人工费2700元。
法院受理后,为尽快解决当事人的正常生活,立即组织法官干警赶赴现场。经详细了解得知,王瑶除了购买李海的住房之外,无其他地块,所以没办法另行搭建厕所。法官在认真查看现场,综合判断案情,分析两家现状的基础上指出,王瑶购买李海房屋事实清楚,但两家矛盾的解决办法只有想办法让王瑶重新搭建厕所,这才是摆在面前的根本问题。因此,双方应认清纠纷本质,各退一步,端正解决问题的态度。根据现状,法官提议双方可以考虑在各自阳台内修建室内厕所,排污管道安装于墙皮外,共同修建,费用两家分担。为妥善化解矛盾,法官情法结合,从“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美德及《民法通则》中有关相邻权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入手,教育双方应相互尊重和配合,互惠互利。通过法官的耐心分析讲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共同出资修建室内厕所的方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后语】本案纠纷虽小,但通过法官现场讲法说理,快速解决群众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才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