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交通局关于对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5-11-25 10:41

   类别:C

 

宁交函〔2015〕69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复函

李进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硬化许家城村安沟组水泥路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从2006年开始,为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决定修建通村水泥路,并规定:通村水泥路是指乡(镇)通建制村或干线公路就近连接建制村的公路,通到村委会或村小学驻地即为该村通水泥路,但通组道路不在通村水泥路范围之内。同时,省上综合考虑到有少部分村比较偏远,建设里程长、任务艰巨且惠及人口较少,加之地方政府自筹配套资金等原因,将全省通村水泥路平均覆盖率确定为80%。截止2010年底,全省通村水泥路覆盖率已达90%以上,从2011年开始,省上已将通村水泥路项目基本关停,不再实施。由于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及边远地区工程量艰巨等原因,我县等陕南三市通村水泥路覆盖率相对较低,在市县的多方呼吁下,省上为我县等陕南三市给予的优惠和照顾,从其他渠道给个别县区少量通村水泥路建设项目,使我县又修建了部分水泥路。虽未能完全覆盖我县全部行政村,但绝大部分村组和老百姓已享受到实惠。
  筒车湾镇许家城村安沟组,系筒车湾镇许家城村的一个组,许家城村已修建通村水泥路,按照省政府印发的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规定,您所提出的筒车湾镇许家城村安沟组公路道路,属于组级道路,不在通村道路范围内,省市不予建设和补助。
  从国家交通建设政策方面分析:国家交通建设政策明确规定,一个行政村内只能修建一条通村水泥路,而且只给予少部分的补助,大部分建设投资需当地政府自筹。许家城村2007年度已利用国家通村水泥路政策,铺设通村水泥路,所以短期内在一个行政村内另行计划申报并修建一条公路,从交通建设政策方面已不可能。
  许家城村和安沟组道路的基本情况,我们十分清楚,也深刻体会老百姓想路盼路的心情。但在宁陕目前的经济环境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前提下,硬化筒车湾镇许家城村安沟组1.5公里组级公路还有困难,还需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予以争取建设资金。我局已将此情况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呼吁,力争早日争取到建设资金予以修建。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26日    

    联系人:陈西平                联系电话:1399155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