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基层法庭加强诉前调解提案》的复函

作者:县法院 来源: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6-08-10 08:14
宁法函字[2016]15号     签发人:刘新建
对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复函
 
罗自兵委员:
    您提出“关于基层法庭加强诉前调解”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各法庭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力争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我院要求各人民法庭全年指导和培训辖区内的基层调解组织1次以上,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申请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法院在审查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及时予以确认。要求各法庭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正确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针对一般性法律问题和调解技巧进行指导,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在调解的案件不能发表具体的处理意见,以防止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产生误解,影响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二、自2015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我院案件数量骤增,为缓解办案压力,我院通过邀请调解员、陪审员、律师等参与纠纷调处,深入社区、村组、纠纷地座谈交流,加大对诉前纠纷调解的力度,今年共有20余件案件通过诉前化解了纠纷。
    三、以巡回审判为主线,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要求各庭坚持上门立案,便民服务,坚持巡回办案、到案发地开庭。各庭在辖区挑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如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滥伐林木等案件,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村民到庭参加旁听,以案说法,既让调解员学习了法官的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也让村民学习了法律知识。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我院将积极围绕审判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结合一村一政法干警机制,要求包村干警定期到辖区的中小学、社区、村委会、企业上法制课,开展法院开放日、专题讲座、普法宣讲、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在重大节日上街普法、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制作展版、宣传片等,多形式、多途径宣传法律,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普法教育,逐步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
特此函复,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吕家奎              联系电话:18992501578
 
宁陕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