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宁陕检察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王乐 来源: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6-08-15 08:26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近日,宁陕县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讲话精神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祖安带领全院干警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内容,要求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对于贯彻落实讲话精神,陈祖安检察长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作为中心学习组、“三会一课”和全院集中学习的学习内容,深入学,反复学,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党员要带头学习,干警要做好学习笔记。二是要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习陕西省委“三项机制”相结合,与开展“读好五本书,提升五种能力”专项活动相结合,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要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经验做法,精心谋划下半年工作,努力在第三季度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四是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不断强化对党员干警的日常管理,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会后,全体干警纷纷表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自己的岗位上奋发图强、创优争先,努力在下半年工作中作出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