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办函〔2016〕37号 签发人: 杨永杰
对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复函
马富群委员:
您提出《关于化解各镇政府债务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乡财乡用,县监管的财政管理体制实施以来,我县各镇财务管理越来越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也逐步公开透明。但各镇逐年累积下来的“三公”经费债务问题长期存在,且大部分为账外欠账,要解决消化这部分债务存在很大的困难。我县主要是靠上级转移支付来保证必须的支出,县级自身可支配财力有限,这两年已为乡镇解决了村级活动室建设以及通村水泥路等公益性的债务。对于各镇存在的“三公”经费等账外债务我们将联系相关部门对各镇的这部分债务进行摸底核实,并向政府汇报,尽快制定化解方案,争取逐年予以解决消化。
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以上回复不当之处请您提出批评和意见,我们将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好财政工作。
宁陕县财政局
2016年8月23日
联系人:何小玲 联系电话:6822329
抄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督查督办室。
宁陕县财政局 2016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