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办函〔2016〕27号 签发人: 杨永杰
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复函
万贵侠等6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实施,我县农村环境卫生得到了一定改善。为了继续做好乡镇环境卫生工作, 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了100万元分配至各镇专项用于农村环境治理中所需的环卫工人工资、垃圾清运车以及污水处理场等费用。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进村实地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及县本级的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村级环境卫生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以上回复不当之处请您提出批评和意见,我们将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好财政工作。
宁陕县财政局
2016年6月2号
联系人:何小玲 联系电话:6822329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督查督办室。
宁陕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