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办函〔2016〕38号 签发人: 杨永杰
对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复函
阮杰委员:
您提出《关于将文化兴县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旅游富民、文化兴县”战略的实施,近年来文化旅游专项经费投入逐年增加,除去每年的500万全域旅游资金外,2014、2015年县本级每年投入近200余万元在龙舟节、五大赛事活动以及文化宣传方面,2016年也已安排195万元用于上述各方面支出,保证了我县文化创建、文化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后,我们将根据财力情况,在年初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将部分固定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确保我县文化兴县的顺利推进。
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以上回复不当之处请您提出批评和意见,我们将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好财政工作。
宁陕县财政局
2016年8月23日
联系人:何小玲 联系电话:6822329
抄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督查督办室。
宁陕县财政局 2016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