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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游解读之二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

作者:文广旅游局 来源:文广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6-12-27 08:23 【打印本页】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根据国家旅游局创建示范区文件,形成了8个方面1000分的验收标准,四个基本标准为准入门槛,总分750分通过验收。


    四个基本要求分别为:


    •旅游对当地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达到一定水平
    •建立旅游综合管理和执法体系
    •厕所革命及其他公共服务建设成效明显
    •建成旅游数据中心


    8个方面的验收标准:


    •从地方政府重视和推进程度
    •旅游业发展情况
    •旅游产品特色
    •公共服务体系
    •要素配套
    •环境保护
    •旅游安全文明
    •游客满意情况

 

    解读丨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验收标准:

 
    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验收标准:根据陕西省旅游示范县创建考核标准(2016年修订),验收标准分为必备项目和选择项目两大部分构成。
    必备项目共有3大类,共21小项,缺一项创建工作即不达标。
    •旅游产业发展水平
    •发展旅游业相关机制
    •旅游接待服务设施


    选择项目共有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650分,考核分值合计达到520分以上者(含520分)为合格。
    •旅游产业综合功能
    •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
    •旅游设施与服务功能
    •旅游市场管理与游客满意率
    •旅游安全


    •附件项目


    解读丨入列示范区创建单位,可享受国家“八优先”优惠政策:“八优先”,即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旅游外交、宣传推广重点活动,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重点支持范围,优先纳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领域,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训,优先列入国家旅游局重点联系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