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宁府法函〔2017〕13号 签发人:李秀清
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复函
彭儒艳委员:
您提出关于整合镇级执法力量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提案内容很好,您的建议对今后提升我县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具有积极作用。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简要介绍一下政府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是指实施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行政行为。根据这一法律界定,行政执法的机构、程序都是法定或者法律授权的,县级人民政府无法律制定权,因此也无权将不同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整合到一个或几个执法部门来统一行使。
其次,近年来国家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开展委托执法的方式来提升镇级政府参与行政管理的力度,县政府积极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进行改革,安排县编办、政府法制办就我县委托乡镇执法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现已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到镇级政府实施,具体包括国土、农水、安监、林业、食品药品监管、乡村建设规划和计划生育等事项,相关部门已对受委托镇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前培训。
第三、行政执法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按照行政执法的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只能从事一项行政执法,每次执法活动不能少于2人,必须持证亮证执法;行政执法证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市、县都无制发行政执法证的权力。如果不遵守前述规定,就违反了行政执法程序。近年来我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或部门当被告的案件数量急剧上升,2016年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为15件,行政应诉案件共4件,今年以来,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已达6件,县政府及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就已达5件。
第四、执法服装或标识都是由国务院各部委依法设计制作的,县级政府无法统一执法服装或标识,更不能简单地以制作标识背心来代替执法服装或标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在以后工作中,对县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2017年6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宁陕县政府法制办 6826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