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政办函〔2017〕69号 签发人:彭儒宝
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复函
阮杰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宁陕至石泉高速路建设前期规划管理的提案》(第6号)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该提案内容很好,对我县旅游对外形象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设计为省级高速公路,全长51公里,宁陕县境内18公里,该项目现已进入设计招标阶段,试验段预计在2017年底开工建设。该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的改善周边区域群众出行环境,对我县交通网络布局和县域经济发展发挥积极重大的作用。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5月23日,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宁陕至石泉高速项目援建有关工作,一是同意成立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援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郑红丹同志任组长,魏小林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抽调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并以宁政办函〔2017〕42号文件明确;二是严禁在公路规划红线内抢种、抢建,由城关镇、筒车湾镇负责对宁石高速公路宁陕段规划控制线内地表原貌进行录像保存并加强日常监管;由县国土局、住建局负责对宁石高速公路宁陕段规划控制线内的违法用地、建设行为进行整治,加大违法违规打击力度。县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在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宁陕段建设规划控制线内违法抢种、抢建的公告》,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全力做好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前期和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障工作,争取宁石高速早日建成通车。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联系人:马 亮 联系电话:682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