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司函〔2017〕52号 签发人: 王利
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复函
马文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我县各寺庙设立法治宣传栏的建议》收悉,已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宁办字〔2017〕51号文件通知)转交我局具体办理,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也向您通过法治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化进程的举动致敬!您提出的给我县各寺庙设立法治宣传栏的建议,确保法治宣传进寺庙常态化,对加强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教育,进一步提高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保持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信教群众法治教育是“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我县“七五”普法规划:
一是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建立以统战部、民宗局为寺庙普法主管部门,以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协助的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法制宣传责任,明确寺庙法制宣传任务,形成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进寺庙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是组织力量,集中宣传。县司法局会同县民宗局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在开斋节、庙会等重点时段到寺庙开展法治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书籍、普法光盘、现场咨询等等方式,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两个维护”、中央惠民政策等内容进行宣传,并讲解法律援助相关程序和知识,依法维护信教群众权益。
三是创新形式,夯实阵地。在全县各寺庙建成法治宣传栏,既宣传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又宣传常用的法律法规。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惠民政策结合起来,与爱国爱教宣传服务下乡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把民族元素和民族文化融入法治宣传中,力求通俗易懂,注重联系实际,力求引起共鸣。确保寺庙法治教育达到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收获的目的。
四是完善制度,定期普法。加强队伍建设,将有较高威信,较强语言表达能力,热爱法制宣传工作的宗教教职人员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定期对信教群众普法,确保党对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最新惠民政策、法律法规能够及时宣传到信教群众中。
宁陕县司法局
2017年7月6日
联系人:汪时飞 联系电话:682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