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类
宁国土函字〔2017〕109号 签发人:杨继军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143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曾学忠代表:
您好!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江口回族镇新庄村娘娘庙、彭家院子两处河堤保护基本农田的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6月21日安排分管副局长毛征秦带领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规划股业务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与国家数据库进行了比对,数据库显示,该处地类场为基本农田。由于今年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已全部由国家层面整合,尚无资金来源,我单位拟将这两个项目列入农发行贷款项目上报县政府,待项目批复资金落实后,我局将按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勘查设计和实施。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6日
联系电话 :13571448675 联系人:朱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