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县林业局 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08-02 11:42

类别:B

宁林函〔2017〕85号    签发人:卢益建

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复函

宾德亿委员:
    您提出《关于解决宁陕县森林大酒店遗留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陕县森林大酒店项目是县政府2007年与陕西鑫润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旅游招商项目。具体内容是在政府配置的土地上建一栋18层四星级酒店,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该项目于2007年6月动工,同年12月停工,2010年再次开工建设,因资金问题,项目建设进度迟缓,一度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
    为稳妥地处理好森林大酒店项目,2012年10月县公安机关通过司法途径介入调查,并以企业涉嫌非法经营立案侦查,依法对该公司法人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公安机关还就该企业是否涉嫌其他违法犯罪和有关债权进行了专题调查。后因法律程序等原因没有取得实质进展。2016年11月,新一届政府再次提出从根本上解决森林大酒店遗留问题,先后安排专人到省上联系处理此类问题的司法专家寻找司法介入的途径。根据专家意见,目前已由县政府法制局牵头按照企业破产有关程序完善了相关资料并依法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彻底解决县森林大酒店有关遗留问题。我局做为县政府安排负责联系该项目的责任单位,将积极创造条件促使该遗留问题早日解决。
    感谢你对我县招商引资项目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提出富贵的意见。

 

宁陕县林业局
2017年7月24日


    联系人:王安 联系电话:682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