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林函〔2017〕82号 签发人:卢益建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第266号建议的复函
曹树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惠民政策落实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永安保险公司自2013年以来承担着我县306万亩林地的政策性森林保险的承保工作,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森林保险属于国家政策性保险,按相关政策规定保费每亩收取1元,分别由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和林权所有者按比例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15%,林权所有者承担10%。在该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期间,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抽调业务技术骨干投身到实际工作中,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投保工作,为该工作的落实做了大量的工作,提供了大量而详实的数据,确保了该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
您建议中提出解决拖欠永安保险公司应由本县级财政补贴部分政策性森林保险费266.22万元的问题,我局经过研究拟采取以下方式予以解决:
一、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向县政府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险的汇报工作,争取得到县政府的支持,从县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部分资金解决县级承担的保险费的补助部分。
二、我局将加强与县财政的沟通和协作,建议县财政部门向市级财政部门做好汇报工作,争取的得到市级财政的支持,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按政策规定应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的15%政策性森林保险费用。
三、针对我县经济落后、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极其紧张的现状,结合目前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建议永安保险公司积极向上级公司做好汇报工作,争取得到省、市公司的支持,从投保政策上给予倾斜和优惠,在保费收取上予以减免,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做出更多的贡献。
四、我局还将积极向县政府做好汇报工作,与县财政做好沟通和协调,争取建立良好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费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今后的该项惠民政策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林业局
2017年7月20日
联系人:石义勇 联系电话:682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