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7-08-16 10:39

类别:B

宁交函〔2017〕105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复函

邱桂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级公路养护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6年以来,在省市的政策支持及各级政府的努力下,我县积极实施通村公路硬化项目,到2016年底,除个别偏远村的村级公路尚未实施硬化外,大部分建制村已通水泥路,建制村水泥路已达95%。较早时间建成的通村公路已运行时间达十余年,且建设的通村公路标准较低,部分公路的桥涵、排水实施不到位,加之受暴雨、洪水和泥石流及冰冻等自然灾害的影响,部分路段已损坏,个别路段损坏严重,急需修复、硬化。县委县政府和我局对此非常重视,正计划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对已损坏的路段进行维修和加固、处理:一是全部纳入养护范围。将各镇已建成的通村水泥路统计后,向县政府报告,全部纳入养护范围,落实养护经费,安排当地群众分段领养,实行常年正常养护;二是落实养护责任。由农管局与各镇签订养护、管理协议,全面落实养护、管理范围和责任;三是落实养护经费。请求县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落实养护经费,安排当地群众分段领养,实行常年正常养护;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已建议县督查室和考核办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与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一起,同步督查考核。五是积极申报上级通村完善工程和改造项目。我局已将还未实施完善工程的通村公路,列入“十三五”交通路网规划项目库并上报省市交通部门,并将部分公路列入升等改造计划,待省市分期分批安排后予以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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