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办函〔2017〕71号 签发人: 杨永杰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复函
陈德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双河村黄草坪至漆树沟村级公路管护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黄草坪至漆树沟村级公路养管问题,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自2007年以来,我县的农村公路建设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关怀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经过近年来的努力,使村村通工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有效推动了城乡经济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由于上级补助有限,资金缺口较大,根据县本级财力,我局每年安排了150万元的公路养护费对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但这150万元只含以前年度建设的300公里的农村公路养护费,我局目前正在与农村公路管理局沟通,将近年来新增的农村公路进行统计,预计需要的养护费。待核实清楚向政府汇报后,根据县级财力,将加大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费用的投入,切实将黄草坪至漆树沟村级公路养管问题落实到位。
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以上回复不当之处请您提出批评和意见,我们将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好财政工作。
宁陕县财政局
2017年7月24日
联系人:何小玲 联系电话:68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