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国土资源局 来源: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12-01 10:13
类别:B类 
 
宁国土函字〔2017〕151号        签发人:杨继军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复函
 
陈代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对搬迁农民旧房腾退的督促力度,改善农村环境的建议很好。
    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农村拆基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一宅一证、建新腾旧,先腾退后兑付补助的方法,加快旧宅腾退。地灾、洪灾、采煤塌陷区搬迁户,做到即建即搬即拆,其他安置对象过渡期不超过三年。腾退的宅基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复垦或还林还草。
    农村宅基地腾退也是考核各级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我们也在积极筹划这项工作。目前,农村宅基地腾退计划补偿办法已经制定,各镇正在上报腾退计划,待汇总上报县政府再研究决定后执行。
    农村土坯房改造2016年底之前的项目已全部验收并完成兑付。2017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土坯房改造项目移交住建局,2017年4月我局已将土坯房改造项目的所有相关资料移交到住建局,由住建局组织实施。
    住建局接收土坯房改造项目之后,开展了农村土坯房改造和环境整治专项调研,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规划计划。目前,土坯房改造项目已招标正在实施中。海棠园与狮子坝是推行的试点,经实践后会结合当地的特色调整方案,展现陕南特色居民风情,改善农村整体面貌。
    陈代峰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国土工作的关心!我们将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扎实做好全县的国土工作。同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4日
 
    联系人:马 佳         联系电话:682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