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移局函〔2017〕35号 签发人:蔺学美
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复函
陈国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梅子镇筒大路沿线群众汛期出行道路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筒大路建设期间,因部分渣土、碎石随山体滚落至老筒大路,导致老筒大路个别段落损毁中断不能通行使用,由此为群众的安全出行造成不便,我局深表歉意并采取了临时措施予以补救。
二、由我局负责的筒大四级公路路基已通过分部工程验收。按县政府2017年第34号专题会议精神,现施工现场我局已交由县交通局实施“四改三”,同时对四改三期间的道路施工、通行安全,环境协调等工作一并移交给县交通局。待交通局拓宽路基施工完成后,我局再组织四级路施工队伍入场进行内档、内排、路面硬化等施工。
十分感谢您对引汉济渭工程的重视和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共同解决筒大路建设期间群众出行问题。
宁陕县移民开发局
2017年7月17日
联系人:赵航 联系电话:682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