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移局函〔2017〕31号 签发人:蔺学美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复函
王曾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筒大路建设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陕县筒车湾至大河坝库周交通复建工程自2015年3月6日开工以来,在当地政府、沿线广大群众及各参建方的共同支持努力下,由我局负责的筒大四级公路路基已通过分部工程验收。按县政府2017年第34号专题会议精神,现施工现场我局已交由县交通局实施“四改三”,同时对四改三期间的道路施工、通行安全,环境协调等工作一并移交给县交通局。待交通局拓宽路基施工完成后,我局再组织四级路施工队伍入场进行内档、内排、路面硬化等施工。
十分感谢您对引汉济渭工程的重视和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共同建设好引汉济渭工程。
宁陕县移民开发局
2017年7月7日
联系人:赵航 联系电话:682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