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第二次次会议第21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余波 来源:宁陕县移民局 发布时间:2017-12-01 17:56

宁移局函〔2017〕27号               签发人:蔺学美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次会议第216号建议的复函

王兴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兑现水库移民分散安置补助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依据陕西省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引汉济渭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各类项目补偿(补助)标准》(陕移发〔2014〕18号文件),宁陕县三河口水库移民各类补助有:饮水及电力入户补助人均400元、分散安置移民基础设施补助人均10000元、过渡期补助人均2500元、搬迁补助人均1000元共四项内容。饮水及电力入户补助、过渡期补助、搬迁补助等三项补助在移民户拆房搬迁安置兑现时已经补助到每个移民手中。

二、您建议的分散安置移民基础设施补助兑现问题,我局已在《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第215号建议的复函》中做解答,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垂询。

十分感谢您对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希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们共同做好库区移民工作,确保库区移民经济发展和谐稳定。


宁陕县移民开发局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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