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林业技术推广站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czys-2017-0145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04-19 17:05 | 成文日期: | 2017-04-19 17:05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37号)和宁陕县财政局(宁财办预〔2017〕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布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2、承担林业生产、植树造林、育苗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工作;
3、对基层林业工作站的业务实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
4、组织拟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科学研究;
5、根据《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进行木材、苗木暨林副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签发植物检疫证;
6、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防治、预报工作;
7、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法规和政策,负责制订全县林木种苗生产计划,落实育苗任务;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依法履行种苗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种苗违法案件;
9、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造林绿化2.3万亩,其中新建特色干果经济林1.2万亩;坚持示范带动,完成县委书记、县长、林业局长的核桃建园领导抓点3处,抓点面积300亩以上。
2、完成经济林特园丰产管理10万亩以上。
3、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防治、预报工作;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8‰以内。
4、大力发展林下特色种养,促进林业产业建设;抓好5个现代林业园区建设。
5、木材、苗木暨林副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签发植物检疫证;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依法履行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制订全县林木种苗生产计划,落实年度育苗任务;
7、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为县级二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属林业局的下属单独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编制7名,其中:在职人员7名,退休人员2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2017年初资产总值360.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6.92万元,固定资产13.36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保障单位机关日常正常运行,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方面: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6.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5万元; 支出方面:基本支出56.71万元: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又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按功能科目分:林业事业机构支出56.71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基本支出共56.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5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无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部门“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预算1.12万元,会议费、公车购置和因公出国暂未预算,培训费预算0.2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无
7、政府采购情况:无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暂未预算此项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