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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2017年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自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xfbgdwxxgk/2018-011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9-28 08:25 成文日期: 2017-09-28 08:25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94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2017年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自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26日


宁陕县2017年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自查

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局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自查结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明确整改任务。全县自查点共63个,经调查占用林地点26个(其中村级公路建设占用林地12个、其它占用林地14个),采伐林木点19个(有证采伐4个、无证采伐15个),误判点16个,国土局以农地批准建设点2个(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农地保护利用规划重叠)。其中不存在问题或已处理到位32个,违法未处理31个。

(二)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各相关镇和责任部门对31个违法未处理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整改处理,务必按照国家林业局检查组的要求,于1015日前全部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三)系统破解森林资源管理难题。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林业建设和发展的领导职责,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并切实解决本区域、本行业存在的森林资源管理突出问题。紧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林地占用、林木采伐等重点,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森林资源管理难题。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宁陕县2017年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自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与宁办字〔2017〕104号文件一致。

三、有关要求

(一)依法查处案件。由县林业部门牵头各镇、各部门配合,加快开展对31个违法未处理问题的调查取证工作,达到立案条件的要迅速立案查办,严肃追究责任;未到达立案标准的,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二)及时整改补救。各镇、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问题属性,主动认领,立行立改,按时整改到位。凡使用林地审批手续不完善的,立即停止其在林地中的一切生产活动,涉嫌违法的,该关停的依法关停、该取缔的坚决依法取缔。对符合上报条件但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相关部门要责令项目业主按照有关程序限时补办林地占用手续、限期恢复植被。

(三)加强审批监管。依法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确保各类建设项目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要加强对征占用林地全过程的监管,跟踪检查用地过程,严禁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依法做好林木采伐审核审批工作,按照“采伐申请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方便群众”的原则,对符合林木采伐条件的申请及时依法规范审核审批。

(四)强化督查问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分析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原因。要开展专项督查,对影响较大、问题比较突出的镇或部门,实行重点督办、蹲点督办,确保违法问题按时查处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要严肃责任追究,对问题查处和整改不力的,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


附件:宁陕县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自查问题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