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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xfbgdwxxgk/2018-012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8-15 08:25 成文日期: 2017-08-15 08:25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83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3日


宁陕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市安委会发〔2017〕24号)要求,为深刻汲取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近期中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排,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为全县各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内容如下:

(一)镇政府、部门层面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执行中省市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部署,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安排部署本镇、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情况,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等情况。

3.依法依规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情况;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企业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4.加强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国务院安委会第七巡查组反馈的问题、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上半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及明查暗访指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落实“一隐患一方案”和“五落实”要求及整改治理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尾矿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市燃气、涉爆粉尘、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二)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检制度、工艺设备人员素质安全准入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责任制度、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和信息报告等制度的建立和运转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3.重点行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旅游、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五到位”的要求整改情况;隐患台帐建立及上报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

(二)镇政府全面组织检查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面检查。

(三)行业主管部门垂直检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指导和督促本行业领域开展大检查工作,对负责直接监管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处理,做好发现隐患和问题的跟踪督促整改。

(四)省市县督查大检查期间,省市将按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的要求,不定期对各县开展暗查暗访。县安委会也将定期不定期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做到镇、部门、重点企业督查全覆盖,做好突出隐患的督办整改工作,推动大检查工作不断深入。

四、工作安排

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从2017年8月至10月,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8月10日-8月20日)

1.明确任务,制定方案。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实际和行业监管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广泛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自查自改。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照大检查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查问题、促整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3.突出重点企业,切实抓好整改重点企业要坚持落实责任、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准确上报、积极整改的原则,主动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改。成立机构,明确工作人员,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县安委办和行业主管部门。

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于8月20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县安委办。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8月21日至10月20日)

1.认真开展对标检查。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参照省安委会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检查,特别是要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2.突出隐患整改治理。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紧盯本辖区、本行业内企业今年以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一般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彻底整改到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及时安全整改到位。对国务院安委会第七巡查组反馈问题和上半年省市督查检查明查暗访查出的隐患,已整改的要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要紧盯不放,跟踪抓好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对慢整改、假整改甚至不整改的,一经查出要严肃问责、严肃处理。

3.严格现场执法处罚。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联合执法检查,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尤其是要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藏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的打击力度。要坚持“四个一律”,发现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立即现场办公,依法依规断然采取撤人、停产、停建、停电、停供的措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时段。

4.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大检查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督查考评,巩固提高(10月21日至10月31日)

1.县政府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对企业自查和各镇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重点复核,对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挂牌督办隐患相关要求及时报县安委办。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做到不漏一企一矿、不留死角。

2.县安委会对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各镇、各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季度考核差错登记。把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黑名单”、“一票否决”等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县长郑红丹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县长魏小林同志任副组长,各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郑常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检查工作进度、上报下达工作信息等日常事务。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开展,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措施,全面排查。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严格落实走到、看到、查到、问到“四到”要求,确保大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大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任务和责任清单,落实隐患和问题台账,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推动大检查深入开展。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问题,要与企业负责人“见面”,落实整改责任和要求。

(三)提高认识,严肃问责。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上再加压,措施上再创新,落实上再用力,坚决打好大检查工作突击战、攻坚战。对组织部署不周密,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工作措施不得力、进展迟缓的,要进行约谈、通报;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突出问题整改不力,导致辖区内、行业领域内发生重大事故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及时总结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大检查阶段划分,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做好统计、总结、上报等工作,采取信息、简报和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坚持周报情况、月报进度、阶段报总结,将大检查开展落实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要及时准确掌握各镇、各单位开展大检查动态情况,总结推广经验,通报问题,考评打分,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大检查期间,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周四18时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每月25日前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县安委办;10月2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

联系电话:6825526,邮箱:554945586@qq.com

附件:宁陕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