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062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旅发委 来源:宁陕县旅发委 发布时间:2018-07-05 10:38

宁旅发委函〔2018〕6号          签发人:吕宣强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复函


曹树秀委员:

感谢你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改造老城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陕厅故城(又名老城古城墙)五郎厅故城位于宁陕县城北5公里的老城村,据《中国文物地图集-陕西分册》记载,城址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约800米,东西宽约300米。依山梁起伏以三合土筑成墙体,残高4-5米,基宽3.3米,顶宽1.5米,夯层厚约10厘米。南墙有马面1座,宽约4米。东、西墙已毁。城内散布石柱础、砖瓦等。据史载,乾隆四十八年(1783)设五郎厅(属兴安府)于此,嘉庆五年(1800)改名宁陕厅。1913年改设宁陕县,1936年县城迁至关口今址。现城墙局部被毁,但遗迹仍清晰可辨。该遗址对研究清代宁陕历史沿革、城墙建筑风格有一定价值。

我局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加强对宁陕厅故城的保护,早在1986年5月,宁陕城隍庙和老城古城墙。公布为宁陕县第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我县尚属国家贫困县,事业建设经费有限,除了基本保障性经费外,投入文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十分不足,所以,实施文物保护项目建设需要上级给以经费支持。

2013年8月,我局就把宁陕厅故城、子午道宁陕段、太山庙老街、戏楼以及柳家堡宅址等我县8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为第六批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申报。2014年6月9日,我县申报的八处文物保护单位全部获得通过,宁陕厅故城等被公布陕西省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我局将宁陕厅故城、城隍庙作为省级历史文化遗址公园进行省报,等待省局批发,同时,在城墙醒目位置设立省级文物标识牌。结合全域旅游发展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鼓励发展农家政策,老城村发展农家近10余家,有效带动了群众增收。我局主要承担的是文物主体保护,旅游产业发展,关于老城改造是由住建部门负责,我局将你的建议及时反馈给住建部门,希望他们采纳,同时我局也多次给县委县政府提出将老城村打造成一个特色旅游古村建议。一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项目和资金进行维修,使子午道沿线古建筑、遗迹重现人民视线,成为子午道旅游的景区景点,供游客免费游览,在宁陕厅故城文化遗址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石佛台石窟及摩崖石刻”、“宁陕厅故城”、“老城城隍庙”三处作为县城一日游线路对外进行推介;二是围绕新农村建设。由县住建局牵头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对老城村实行整体规划,科学定位、深入挖掘地域文化,打造特色乡村旅游,建成以农业生态观光、特色养殖、民宿体验、子午驿站为一体的特色村镇建设。我局通过加强文物遗址保护、文物项目申报、旅游开发、美丽镇村建设等措施,逐步将子午道建成遗址公园、生态观光、休闲体验、特色镇村为一体的生态、经济、文化长。

最后,非常感谢你对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宁陕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